问题 | 母亲生病第一责任人是谁 |
释义 | 母亲生病第一责任人是现任伴侣,如果离婚的话,对方就没有义务了。然后才是母亲的父母和子女。母亲如果离异了,母亲的父母和成年已工作的子女都有责任照顾。按照自己能力范围内的去照顾就行。 母亲生病了,作为子女的,具有赡养照顾的责任,应当将父母送至医疗机构诊疗救治,家里兄弟姐妹轮流守夜照顾,医疗费能够报销的,注意收集好发票、病历等资料。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第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第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第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第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第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第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所以父母生病,子女应该承担相应的治疗费用,对于生病费用,原则上子女应当均摊,但也要看每个人的经济条件,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先治好病才是最关键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