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在外地身份证掉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步骤:1、申领人准备好本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2、申领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3、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4、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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