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林地资源能够维护生态、调节气候、优化环境,在维护与保持公共环境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推出设施农用地政策的初衷,是为了使用地管理制度适应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设施农业生产日益增多、用地面临新情况新需求的现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而作出行政处罚的,应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督促违法行为人履行恢复被损林地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