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救助站要强制送回家吗 |
释义 | 一般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具体处理,是帮送回家。救助站不会对没有身份证的人送回家,公安机关如遇到此类人员只要核实身份无问题即放离。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下列情况: 1、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 2、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 3、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 4、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随身物品的情况。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第七条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第十一条 救助站应当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救助站对受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对查明住址的,及时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对无家可归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第十二条 受助人员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帮助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教育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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