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属于在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和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实名制求职、失业、就业登记(下称“实名制登记”)之一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榕务工人员)的,没交社保也可以申请福州职业培训见证补贴。 法律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补助对象: (一)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在闽台胞); (二)普通高等学校、中高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只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三)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各类企业; (四)培训机构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等职业院校、省级以上重点技校、省级以上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各地承担劳动预备制培训、项目制培训的培训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