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投资:集资房与商品房的差异 |
释义 | 该文章主要介绍了经济适用房的特点和产权转让的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由国有单位组织建设并提供给职工使用,产权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一定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如果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并需支付额外土地出让金。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需要职工与单位协商才能过户。集资房则是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而建设的,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法律分析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给予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如果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拓展延伸 房地产投资:集资房与商品房的利弊对比 房地产投资是一个广泛关注的话题,其中集资房和商品房是两种常见的投资方式。集资房指的是通过集资方式筹集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而商品房则是指由开发商开发并出售给购房者的房屋。 集资房与商品房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首先,集资房的投资方式相对较为复杂,需要投资者通过集资平台参与,而商品房则是通过开发商直接销售。其次,集资房的投资周期相对较长,投资者需要等待项目的完成和销售才能获得回报,而商品房的回报相对更为快速。 在利益方面,集资房的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因为投资者无法直接控制项目的开发和销售过程,而商品房的投资风险相对较低,因为购房者可以选择已经完工的房屋。然而,集资房的回报潜力也更大,一旦项目成功,投资者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 综上所述,集资房与商品房在投资方式、投资周期和投资风险等方面存在差异。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地产投资方式。 结语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集资房和商品房在投资方式、投资周期和投资风险等方面存在差异。集资房需要通过集资平台筹集资金,投资周期相对较长,投资风险较高;而商品房则是由开发商直接销售,回报相对较快且风险较低。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地产投资方式。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