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国家规定2020四川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一、产假被开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开除怀孕女职工的,要按女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并且按双倍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休产假期间有工资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因此从全文叙述可以得知,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一般女职工的产假为九十八天,产前假期为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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