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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公司股东名称变了怎么办理更名
释义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一、公司股东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仅只是提交给工商局的材料):
    1、由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由公司签署的指定委托代理人证明;
    3、由公司签署的关于公司股东变更的股东会决议;
    4、由公司签署的公司章程修订稿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7、新的公司股东出资信息表
    8、公司所有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代理公司代理变更,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9、公司公章;
    10、所有股东的私章;
    公司股东变更,只需要更换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除外)。
    二、股份变更类型:
    1、协议转让股权。
    经中外各投资者协商同意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前提下,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也可以将一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既可以转让部分股权,也可以转让全部股权,转让部分股权给第三方。
    2、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股权变更。
    3、投资者一方经他方投资者同意将股权质押给第三方,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该股权。
    质押的设定有利于财产的流转,《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上述规定表明股权可以质押,投资方因经营需要将在外商企业的股权质押给第三方,只要经其他投资方同意是允许的,若质押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债务未改行,则因质押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股权变更的。
    4、外商企业投资方合并或分立,合并或分立后的承受方承受原投资方的股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四项和《民法典》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均明确法人发生合并或分立后,其法律后果由继受者承继,则投资方合并或分立后股权也由继受者承继。
    5、外商企业投资者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变更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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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9 14: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