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加气证书面名称为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现在依然可办理,以乌海市为例,其办理资料以及程序如下: 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1、使用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私车提供车主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车用气瓶安装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请勿手填,打印后盖章); 4、车用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5、车用气瓶安装质量合格证及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6、整车出厂为油气两用的车辆提供《机动车登记证》。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