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车牌使用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1、车牌使用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车牌属专车专用,非法定程序,不得私借用,套用。从法律上讲,车牌并不具有商品属性,也不能单独使用,车主租用他人车牌,自己的车子也要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六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转借、挪用、涂改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以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或者丢失为由,骗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非法扣留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怎么继续使用原车牌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按照公安部102号令第十八条规定,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4、车牌是不可以随意过户的,需要使用原有的车牌则需要到交警部门办理手续后再可以使用,否则被视为随意套用车牌使用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