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考虑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年龄等因素,不考虑收入。判决以子女权益和双方情况为依据。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为主要抚养人的原则为基础。在判决抚养权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和子女年龄等因素,而非仅考虑收入。判决的依据是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有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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