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北京电瓶车上牌照在北京市各城区交通支队下辖的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 从2018年11月1日起,北京电动自行车上路需登记挂牌,对于已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发临时标识,并设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上路行驶需悬挂临时标识。北京电瓶车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交管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行驶证和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北京现设有21个电瓶车上牌地点,例如,昌平交通支队非机动车登记站,朝阳交通支队亚运村非机动车登记站,大兴交通支队非机动车登记站,东城交通支队南区非机动车登记站等。 法律客观: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第十条 电动自行车经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