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游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旅游合同处理方法: 1、旅游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双方仍可根据争议条款的约定解决争议; 3、果游客已经支付了旅游费用,但行程尚未开始,旅行社将返还旅游费用; 4、有过错的一方一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旅游合同在旅游过程中或行程结束后无效,旅行社已经在旅游合同中提供了部分或全部约定的服务,此时将部分或不退还旅游费用。 一、回程后,如游客认为旅行社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可选择上述的五种维权方式解决纠纷。 如需向市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人应当及时提交赔偿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资料。书写赔偿请求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客观真实地陈述需投诉的事件内容。表述的事件经过应尽量具体、详细,切忌含糊其词、内容不清,否则会增加调解部门的工作难度,直至无法受理投诉人的投诉案件。 2、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证据指,一是与旅行社签订的有关协议及约定,主要包括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发票,以及与旅行社签订的各种有效凭证或材料。二是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凭证,即游客提供的能够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规定或原承诺不相符的最有力证据,如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货票、接待单位的证明,也可以提供有关物证、声像资料,以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资料。 3、提出的赔偿请求和主张合法合理。对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市旅游管理部门主要依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标准》,认定旅行社的赔偿责任和金额,故游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要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主要依据。如投诉人希望与旅行社以其他方式解决纠纷,可以酌情提出具体可行的办法与对方协商,争取尽快达成共识。还有,根据目前的法律制度规定,绝大多数的旅游违约案件都是不足以支持精神索赔的,旅游管理部门也没有依据认定精神赔偿。 二、在导游指定点买到假货旅行社是否有责任 如果导游擅自指定购物场所,导致游客在景点购买假货,游客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安排,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游客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或者参独付费的旅游项目。 因此,导游擅自改变旅行行程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游客有权要求旅行社在旅游结束后30天内退货,并提前支付退货款,或者退还旅游项目的费用。 因此,旅行社对退还相关费用负有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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