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户口本复印件不可以办结婚证。因为户口本复印件很容易被伪造,并且复印件不能证明户口本原件的真实性。使用时必须要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机关的印章,并且提供单位,或派出所的介绍信,或者提供足以证明复印件真实性的其他资料、并与复印件一同出示。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