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但同时,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有权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给付保险金申请进行核实。如果保险人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于甲状腺癌一期是否属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范围,保险公司有权进行核实和调查,并可能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证明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如果保险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甲状腺癌一期属于保险范围,保险公司则不得拒绝给付保险金。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保险人有权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给付保险金申请进行核实。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核实应付保险金的义务期限为三十日,自收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