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带齐有关证件到人民武装部去补办。程序:先进行兵役登记,再领证。已领证的过时间还要进行审证。1、登记: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本地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2、领证:由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3、审证:对历年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对象,兵役登记时,由街道人民武装部签署审验意见并加盖审验章。4、办理时间:根据上级兵役机关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十三条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完成征兵任务,保证兵员质量。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完成征兵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