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过世,遗产能否弥补欠款? |
释义 | 欠钱人死了且无遗产,债权债务关系消失,债权人无法追讨欠款。债务纠纷下,债权人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扣押债务人财产,如合同约定占有财产但未付款或提供担保物未履行债务。这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法律分析 一、欠钱人死了没有遗产怎么办 在欠钱人死了,又没有遗产的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权人不能再追讨欠款了。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债务纠纷可能扣押财产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一)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二)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结语 在欠钱人死亡且无遗产的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消失,债权人无法追讨欠款。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债权人应在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然而,超过二十年的权利受损害情况,法院将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并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一般无权直接扣押财产,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迫使债务人清偿债务。但在合法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例如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且对方未按时支付款项,或债务人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未履行债务等。这些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扣押财产以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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