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 书写的遗嘱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自书遗嘱,二是代书遗嘱。设立任意一种遗嘱均需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在受胁迫或欺诈情形下订立的遗嘱或被篡改的遗嘱均属于无效。 对于自书遗嘱,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并亲笔签名。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对于代书遗嘱,应当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然后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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