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刑满释放人员,会跟据各地区的经济水平发放路费让刑满释放的人回家。我国《监狱法》没有对刑满释放人员发放路费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为避免刑满释放人员在返回的路上重新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监狱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返回原籍的费用。 服刑人员在监狱里是不能接触现金的,所以收押后生活科会给他们每人设立一个账号,会见款、每月的零花钱等都存在这个账号上,平时购物、打亲情电话等费用会在账号里扣除。如果是劳动改造还有工资,比如劳改煤矿和发电厂这里的犯人吃喝还是比较好的,好像是按照工作量计分,能在服刑期间消费,仅限于监狱内部。刑满释放会有一定数额的劳动报酬,一般来说都会有减刑,只要不惹事多少都有减刑的。临释放前,服刑人员所在分监区管教队长会给他办理提取手续,额外监狱还会给释放路费,一起提取出来在释放那天给该服刑人员的。 因此释放时可拿到钱为:一是家属会见款及亲戚朋友的汇款。二是服刑人员改造期间的劳动报酬,即自己服刑期间挣得钱。三是释放时国家给予的释放路费,一般是监狱驻地到户籍所在地正常路费的一半。释放时给的钱就这三方面的总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