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强制解散指的是因政府行为或法院判决而解散。公司强制解散程序包括: 1、董事会通知股东; 2、公司解散开始后,董事会除因破产事由外,应立即通知股东,并专函通知记名股东,因破产原因解散的,由法院公告; 3、董事、监事申请解散登记,除破产原因外,与自愿解散相同,因破产原因解散的,由法院依照职权进行破产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