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需要,特殊情况除外。 一般来说,毕业生的档案回原籍时不需要回生源地报道的,当然具体的规定还需要看毕业生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如果需要毕业生回去亲确认,那必须回去。但大多数情况下,只需要确认自己的档案已经到人才交流市场即可。 毕业生档案去留注意事项,关乎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 一般来说,毕业生的档案流向有三种:一是升学去了目标高校;二是就业去了用人单位,三是进入人才交流中心。只有这三种去向,而且一定不要将自己的档案放在自己手里,更不要私自拆开。 同时,如果档案是要进入人才交流中心时,那么最好是将档案放到自己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这样方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的邮递和查阅。例如如果你毕业后在考研时,当被高校顺利录取时,你的.档案便可以从人才交流中心直接邮递到你所报考的哪所高校。 总之,在毕业时自己的档案不管是流向哪里自己一定要及时的查阅是否顺利达到,因为这影响到你工作,影响到你的福利待遇,所有的这些都和自己的档案息息相关,所以必须认真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