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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转账怎么写备注
释义
    备注离婚财产分割转账。
    一、离婚财产该如何分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给予补偿原则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这样写才有效: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5、违反协议的责任。
    三、什么是离婚协议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以离婚为目的达成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附条件的法律民事行为,该条件经常表现为离婚双方以达成的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到双方以达成的离婚协议到法院达成离婚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仅在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未能协议离婚,双方事先达成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一方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按照双方事先达成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是不能予以支持的。当然,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未必都是单独存在的,在离婚协议会与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子女抚养等共同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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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2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