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的含义是指什么 |
释义 | 离婚损害赔偿的含义是指夫妻一方存在重婚、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与他人同居等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离婚,而过错方应当依法向受害方承担的物质损害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总称。 一、怀孕时离婚怎么赔偿 怀孕期间离婚只有符合法定赔偿情形的才能请求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定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夫妻有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1、夫妻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共同财产,若协商不成的,法院可根据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利益进行分割。 2、若过错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行为的,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夫妻离婚的时候,一方能够向第三者索赔吗 夫妻离婚的时候,一方一般不可以向第三者索赔,因为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婚姻关系的过错方,过错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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