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应当是指行为人为了实施非法拘禁,而在进行非法拘禁的过程中,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情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拘禁的定罪标准是: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2、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过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 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 1、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间、致人伤害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综上所述,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应当是指行为人为了实施非法拘禁,而在进行非法拘禁的过程中,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情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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