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融债务重组是啥意思 |
释义 |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需要注意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因为没有改变约定); 2.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还旧时,旧的债务已经被履约)。 一、债券违约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债券违约的处理方法是: 1、债券违约后,为了避免进入破产流程,大多数债务人会与债权人进行协商,提出追加担保,限制债务人的资产处置,给出后续偿债方式; 2、当债务重组推进不利或超过一定期限还未兑付时,债权人往往会寻求司法救济; 3、若发行人尚不满足破产条件,债权人可以提起违约求偿诉讼; 4、若发行人已经达到破产条件,债权人可以提起破产诉讼,之后大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构成债务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承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