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法履行合同时,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
释义 | 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欺诈、胁迫;恶意串通;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法履行;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未要求履行。 法律分析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7、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8、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拓展延伸 合同履行中的法定例外情况有哪些? 合同履行中的法定例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不可抗力、当事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被宣告破产、合同违反法律、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合同存在欺诈、合同存在重大错误等。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当事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当事人被宣告破产时,其财产可能无法满足合同义务。合同违反法律、公序良俗、存在欺诈或重大错误时,被视为法定例外情况,合同可能被解除或部分无效。请注意,以上仅为常见的法定例外情况,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结语 合同履行中的法定例外情况包括欺诈、违法、不可抗力等多种情况。当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时,合同可能被解除或部分无效。此外,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规定等行为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当然,合同履行中也存在法定例外情况,如不可抗力、当事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破产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百三十四条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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