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募基金托管人有哪些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一、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机构。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概括的说,基金托管人应该是完全独立于基金管理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实收资本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行业信誉的金融机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二、申请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1、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2、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5、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基金为什么要托管? 1、《证券投资基金法》要求:基金资金的托管人只能有具备托管牌照的商业银行担任; 2、托管银行将行使资金保管,或者基金公司破产后投资者血本无归的事情发生、使用审核等职能; 3、说白了就是为了避免基金公司卷款跑路; 4、银行是资金托管行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 四、基金的误区中国资本市场中基金的规模巨大,发展迅猛,在各种投资领域中发挥着应有作用,但一直以来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政策“待遇”。对它的认识,应当重新梳理。第一,基金操作风险大的误区。基金操作的高度灵活性和持仓品种的多样化,往往能抢得市场先机,赢得主动,使创造高额收益成为可能。第二,基金灵活的操作风格,极易调动市场的投资热情,更易产生赚钱效应。第三,基金股东不稳定的误区。基金成立时,都会选择稳定可靠、信誉好的合伙人。但因没有管理层的监管,也就迫使了基金在成立和运作中的谨慎行为。这种自律性和内压式的自我管理模式,也有利于回避风险,减少外界监管的成本。第四,法律环境限制的误区。由于基金从成立、管理、到运作,都在地下进行。易让人忽略其有利的一面。但从海外成熟证券市场基金的发展来看,基金的发展规模远大于公募基金,足以说明基金发展的前景和潜力。第五,管理滞后的误区。由于基金的管理方式和运作组织结构表现得相对较简单,经营机制也会更加灵活,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的自由度也相对较高。从这个方面来讲,基金相对于公募基金管理基金的做法更值得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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