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要怎么确认? |
释义 |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度能够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从上面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关系的认定,必须以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为前提。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已经很久,但未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导致很多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基本生活费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案例出现。这种情况一般以不认定劳动关系存在为结果。 实践中可以参照以下凭证综合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出入证、服务正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二、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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