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了东西不发货怎么维护消费者权益 |
释义 | 买了东西不发货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式有: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达成赔偿或发货协议;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买家与卖家双方间不能达成调解的可以申请网购平台或者消费者协会参与调解,达成调解意见; 3、向网购平台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4、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买卖双方无法达成和解的,买家可以就卖家不按约定发货的违约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买家可以直接申请退款,如对违约情况有约定,可要求违约赔偿。 向法院提起诉讼流程: 1、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2、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3、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仲裁具有当事人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征。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由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 4、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综上所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商家迟迟不发货的行为,就应认定为商家违约,在商家违约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也就是申请退款。如果对违约情况有违约金约定的,还可以要求商家赔偿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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