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产权房是否能买卖 |
释义 | 法律分析:共有产权房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买卖的。如果是共同共有的,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才能买卖,按份共有的房屋可以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是如果房屋受让人是善意第三人,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且已经办理了房屋不动产登记,共有产权房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一、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应怎么办呢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追回该财产。但是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不支持追回。若第三人在购买该房产时明知出卖人为无权处分,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出卖人配偶有权追回。 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无论无权处分人是否交付房屋或者受让人是否支付价款,受让人只要没有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就不能善意取得该不动产。 二、房屋产权互换会导致增加共有人吗 房屋产权互换不会增加共有人。民法典规定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所有人唿唤房屋的,不会增加房屋共有人。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民法典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指哪些 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所以房屋产权人是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的人。而房屋所有权有共有和独有两种。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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