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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拿钱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释义
    夫妻共同买房,房产证只写一个人名也属共同财产。父母出资买房,子女名下产权可按出资份额共有。离婚时,可评估后分配或竞价,或由法院拍卖分配。申请房贷、过户等手续需夫妻双方到场,提供多份证明。非本地居民需提供当地纳税或社保证明。
    法律分析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使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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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