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怎么办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报警电话,清楚表述案发时间、方位、后果等,并协助交通警察调查。有死伤人员的交通事故,应先救人,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警示标志。车上人员应立即转移到右侧路上或者应急车道内,能够移动的机动车应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应急车道或服务区停放。保护现场主要是指:标记现场位置,标记伤员倒卧的位置,保全现场痕迹物证,协助公安机关寻找证明人。如何避免事故: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严禁在高速公路上相互飙车,禁止超载。注意保持车距,留心查看路旁的警示标志和指示牌。如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一定要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拨打求救电话。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和调头行驶。二、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如何处理1、首先是设法打电话或派人去报告交通监理部门,把出事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告诉他们;并设法通知就近的医疗卫生单位,请求派出救护车和救护人员。2、对于伤员则不必急于把他们从车上或车下往外拖,而应该首先检查伤员是否失去知觉,还有没有心跳和呼吸,有无大出血,有无明显的骨折;如果伤员已发生昏迷,这时可先松开他们的颈、胸、腰部的贴身衣服,把他的头转向一侧并清除口鼻中的呕吐物、血液、污物等,以免引起窒息。3、如何自救:乘车时,若在发生事故前的瞬间能发现险情,可以采取如下自救措施:(1)紧紧握住面前的扶手、椅背,同时两腿微弯,用力向前蹬地,这样,即使身体有被碰撞的可能,只要双手用力向前推,撞击力使人消耗在手腕和腿弯之间,能缓解身体前冲的速度,从而减轻受伤害的程度。(2)如果车祸意外发生得十分突然,来不及做缓冲动作时,就应迅速抱住头部并缩身成球形,这样可以减少头部、胸部受到撞击。4、如何救人:(1)优先抢救危重伤员。对心跳停止、呼吸衰弱的伤员应立即行心脏按摩及人工呼吸;对意识丧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伤员口鼻中的泥沙、异物、分泌物、呕吐物,以保持呼吸道通畅;对开放性气胸、出血、骨折等的伤员,应按有关方法处理。(2)由于紧急刹车、猛烈撞击和震动,可引起颅脑损伤、颈椎损伤等,因此,在搬动伤员时要注意预防颈椎错位、脊髓损伤。重伤员从车内搬出前。应在原处放置颈托或行颈部固定,以防颈部活动,引起颈椎错位,损伤脊髓,从而发生高位截瘫。颈托可用泡沫塑料、硬纸板、厚的帆布等代替。对昏倒在座椅上的伤员,安放颈托后,可将其头颈、躯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然后拆卸座椅,与伤员一起搬出。(3)经过现场临时处理后、伤员应尽快转运到医院治疗。在运送伤员时,应尽量让伤员保持平卧姿势。伤员的头应朝向车尾,脚向车头,以免车辆行进时受加速度影响而减少脑血流灌注。转运中应严密注意伤员的呼吸、脉搏、意识变化,并注意保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