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口供一致定罪的前提是同案人的口供相互印证,又能排除诱供、逼供、串供等情形。《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指出,在处理被告人翻供等毒品案件时,“仅凭被告人的口供依法不能定案。只有当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其他被告人供述吻合,并且完全排除诱供、逼供、串供等情形,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才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