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已起诉离婚的,另一方还能起诉对方重婚。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之一的,有关当事人应当向法院申请认定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