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苏州市区即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高新区、工业园这六个区域实行二手房限售,购房人自新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方可转让。 法律依据: 《2021苏州贷款政策》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2.75%;6-30年:3.25%;借款申请人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贷款期限加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B.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三)首付比例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四)贷款对象 A.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B.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