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是否有义务告知投保人引入的保荐机构及其资质等信息?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产品的内容、保险费用及未成年人的保险利益等事项。但是,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是否有义务告知投保人引入的保荐机构及其资质等信息。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应该保持平等的地位,保险公司有义务向投保人充分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投保人充分知悉所购买的保险产品。 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告知引入的保荐机构及其资质等信息,以确保投保人能够做出明智的选择,并增强合同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产品的内容、保险费用及未成年人的保险利益等事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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