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小吃店应该向客户提供发票。小吃店的月营业额如果达不到2万元,不用缴税,可以到税局申请领购发票。这个要看你就餐的餐馆的规模大小了,一般情况下中等以上餐馆都是有发票的,小吃店是没有的,因为小餐馆,小饭店的营业面积达不到申领发票的要求。 一般到餐馆就餐,你不主动提起要开发票,餐馆是不会给你开的,必竟每个餐馆每年只有五千元的免费额度,超过了是要按比例交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