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首饰是否为共同财产要看购买时间和方式。如果是婚前女方自费购买的,则为个人财产;如果是遗赠或赠与且只归一方所有,则也为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姻期间共同购买,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时,首饰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形: 1. 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女方自费取得的,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 如果黄金首饰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并且遗嘱或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则算为个人财产; 3. 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以共同财产所得的首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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