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1年全面取消公摊面积 |
释义 | 从2021年6月1日起,购房合同要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公摊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第四条 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等于套内建筑面积加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 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一)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二)套内墙体面积; (三)阳台建筑面积。第七条 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 (一)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二)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三)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四)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套内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加套内墙体面积加阳台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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