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兵探亲假是需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1、一级的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 2、二级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 3、五级士官每年休假20天。 4、六级士官每年休假30天。 5、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 6、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士官探亲假的时间不含路途往返时间,异地休假时间含路途往返时间。 1、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2、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3、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1、军队已婚干部探亲假规定: 干部探亲假期为30天,其中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不包含途中时间,下同)。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探亲假为40天。 2、驻藏部队干部、志愿兵休假探亲规定:以服现役(含参加革命下作)时间确定假期。不满20年的为60天;满20年的为70天;满25年的为80天,驻海拔4500米(含)以上地区的再增加20天。 3、士官探亲休假规定: 未婚士官(离异、丧偶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 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 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其父母或父母一方与配偶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假期45天; 未婚士官利用探望父母假期结婚的,按照已婚士官探望配偶的假期执行,当年不再另外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 第八条 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军官,每年休假20天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 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从第二年起安排休假。 第九条 在常规动力舰艇上工作的从事飞行工作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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