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对方逃逸保险理赔吗 |
释义 | 交通肇事对方逃逸交强险应予以理赔,但商业险得不到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 3、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与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无须立案。 受害者其实并不需要担心对方逃跑的这种行为是否会影响到交强险理赔的义务,对方肇事逃逸跟自己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说,自身购买的交强险肯定也会赔偿逃逸者,关键是,就算对方没有逃逸,用保险理赔的这件事情也不是受害者持对方的投保单去完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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