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死缓是否能够执行死刑 |
释义 | 死缓一般不会死,根据《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可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缓期执行期间重新计算,并报备最高人民法院。同时,累犯和严重犯罪分子还可以限制减刑。 法律分析 死缓一般不会死的。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刑法》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拓展延伸 判死缓的执行限制与实际效果 判死缓的执行限制与实际效果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在某些情况下,判死缓的执行受到法律程序的严格限制,例如需要经过多轮上诉和复核。这种限制可能导致死刑无法及时执行,给罪犯以更多的时间和机会。然而,判死缓也有其积极的实际效果。通过延缓死刑执行,可以给予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让其反思犯罪行为,并可能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同时,判死缓的执行限制也可以避免司法错误带来的不可逆伤害。因此,判死缓的执行限制与实际效果需要综合考虑,权衡法律正义与人道主义的价值观。 结语 判死缓的执行限制与实际效果是备受争议的。严格的法律程序可能导致死刑无法及时执行,给罪犯更多机会。然而,延缓执行也给予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司法错误。判死缓需综合考虑法律正义与人道主义价值观。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三)涉及寻衅滋事的; (四)涉及聚众斗殴的; (五)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六)其他不宜和解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七条 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在提请批准逮捕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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