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一定要见证人吗 |
释义 | 见证人,是指当场目睹合同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可以作证的人。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就成立了,是否有见证人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以及合同的效力,因此不是必须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一、签了协议一方反悔怎么办 签了协议一方反悔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是具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对方反悔,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签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签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是否符合条件,一般如下: (一)需要双方达成协议,意思是自己的真实意思,没有胁迫、欺诈等原因; (二)除协议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达外,还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三)协议原则上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但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协议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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