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疫情期间的四个规范
释义
    决不允许私自离开工作地区,决不允许走亲访友、串门拜年,决不允许组织、参与聚会聚餐等集聚性活动,决不允许自行其是、违反疫情防治相关措施指令。
    一、中风险地区有哪些要求
    在中风险区域,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在低风险区域的基础上,做好医疗救治、疾控预防的各项物资、人力的准备,对于发生的疫情,要实施精细化管理。“精准到什么程度?就学校来讲要精准到班级,楼房要精准到单元,工厂要精准到工作间,办公楼就是办公室,农村以户为单位,不能笼统的采取措施。在这个时候,采取精准以后,不能随意的串门,必须严格管控。”
    二、疫情期间聚餐人数规定
    疫情期间,三人以上聚餐即为聚集。在疫情防控阶段,全体党员及其公务员以及政治领导干部,都需要提高自身的领导地位,带头贯彻响应国家防控措施,禁止组织或者参与聚集性活动。对于一些大规模婚宴或者是其他活动,要求一切从简,禁止大肆宣办。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则按照依法处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这些违法者,相关公安机关可能会处以15日以内的行政拘留或者是罚款。
    三、天津疫情期间禁止聚餐的规定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食安办、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商务部门、基层组织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将群体性聚餐监管作为落实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力措施抓紧抓实,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政治担当,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展开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管控工作。各地各级党员干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聚会、聚餐活动。
    二、切实强化风险防控
    广大人民群众、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组织群体性聚餐可能引起疫情扩散的危害性,不得组织、承办群体性聚餐。要切实加强村(社区)群体性聚餐管理,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乡厨及专业加工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要坚决防范从疫情严重地方归来人员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群体性聚餐管控,严防疫情扩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3: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