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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鄂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释义
    

法律主观: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古楼街道 办事 处、凤凰街道办事处、西山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69600元/亩;菜地:76560元/亩;果园:73080元/亩;茶园:73080元/亩;精养鱼池:76560元/亩;林地:62640元/亩;未利用地:4872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樊口街道办事处、泽林镇、新庙镇。 补偿标准:耕地:50400元/亩;菜地:55440元/亩;果园:52920元/亩;茶园:52920元/亩;精养鱼池:55440元/亩;林地:45360元/亩;未利用地:3528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花湖镇、杨叶镇、汀祖镇、燕矶镇、沙窝镇、碧石渡镇、杜山镇、长港镇。 补偿标准:耕地:45900元/亩;菜地:50490元/亩;果园:48195元/亩;茶园:48195元/亩;精养鱼池:50490元/亩;林地:41310元/亩;未利用地:3213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即明拆迁律师(咨询热线:4006161660)。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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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