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限运输车辆认定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一、超限运输车辆认定标准有哪些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2)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3)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4)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5)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 (6)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 (7)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2、法律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二、超员的罚款标准,具体如下: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4)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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