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游纠纷怎么处理 |
释义 | 旅游者在旅游中若发生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一、张家界一导游骂游客骗吃骗喝,严厉打击旅游强制购物行为 近日,媒体报道湖南张家界一导游怒骂游客骗吃骗喝,你们投诉老子一下试试。事发地疑似为张家界古庸匠翠翡翠城。对此,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5日发布通报称,视频中所涉旅行社为中国旅行社总社张家界有限公司。目前,已对涉事旅行社责令停业整顿,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涉事旅游购物店责令停业整顿,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涉事导游邱某使其尽快接受调查。 通报称,视频中所涉旅行社为中国旅行社总社张家界有限公司。其接待团队为该司下属部门,通过外地5家旅行社组团社收客后交由其地接。视频所涉导游邱某,系海南省海口市导游(目前人不在张家界)。 通报称,目前,张家界市文旅部门已对涉事旅行社责令停业整顿,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旅游购物店责令停业整顿,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涉事导游邱某,由张家界市市场监管和文旅部门通过相关途径使其尽快接受调查。目前,情况有待进一步了解,最终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向全社会公布。 通报同时指出,张家界将进一步增加正在推进的铁腕治旅专项整治行动内容,通过目前正在全面推行的使用电子合同、禁止签订增加自费项目补充协议、规范旅行社服务网点管理等治本措施,重点打击散拼等旅游市场乱象。 通报最后称,张家界将一如既往坚决严厉打击各类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对扰乱张家界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 二、旅游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承担划分是怎么样的 1、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旅游者既可向车辆经营者主张侵权赔偿,也可选择先向旅行社主张合同责任。若旅游者向旅行社主张违约责任,旅行社赔偿后可以依据与旅游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签订的道路运输合同,向旅游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追偿。根据《旅游法》第71条第2款的规定,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2、旅游车辆发生多方事故。一种是旅游车无责,一种是旅游车有责。 3、游客与第三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进行。如果游客没有责任,由车方赔偿。旅游者在交通事故中存在相应责任,由车方的交强险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全赔,剩余部分按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承担。需注意的是游客承担交通事故全责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即便旅游者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车方无责,机动车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 三、假期出游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1、合同的一些特殊要素。比如:出境游如果要收导游小费,必须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标准;法规规定出境游一定要派领队的,合同中要有相关的约定;大部分旅行社通常会将省外游、出境游委托地接社去做,旅行社有义务在合同中告知游客地接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 2、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工商部门认定的“霸王条款”问题。比如:“若人数不够,我社无法独立成团,将提前五天通知,全额退还团费,不作赔偿;或我社有权联合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出游,恕不另行通知”。如果有,可与旅行社交涉及或协商,再不行可另选旅行社参团。 3、行程表作为合同的附件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注意行程表中的有关条款与合同条款有没有相互抵触的问题。 要注意网上交费团购的合同签订问题。如是合法的旅行社通过电子商务参团的,要与参团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如果是不具备旅行社资格的网站以团购等方式收取费用交由旅行社操作的,在参团前一定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避免发生旅游纷纷时组团社推御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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