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要马上报保险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保险公司有一个时效性,车辆发生事故之后,就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备案。保险理赔受理一般时效在48小时也就是两天以内,时效太久,案件的真实性和理赔逻辑会遭到破坏,保险公司也有可能会拒赔。 因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而索赔的,应当提供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发生的经过、损害后果及责任划分;被保险标的车的有效行驶证及驾驶人的有效驾驶证。如果涉及第三者伤亡的,除了第三者的户籍材料,还要提供第三者因治疗此次交通事故伤残的医药费发票、病历、出院小结、每日用药清单、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合法伤残鉴定报告、补贴费用收据等;第三者死亡的还需提供尸体火化证明,销户证明;若当场死亡的。需要提供法医尸体鉴定报告;若经抢救或者医治无效后死亡的,除了抢救、医治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发票及清单,还需要提供由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如果涉及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本车所载货物损失的,则应当提供财产损失清单、发票及支出其他费用的发票或单据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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