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拒收判决书应怎么办?? |
释义 | 被告拒收判决书应怎么办??被告拒收判决书应怎么办?拒收判决书的,判决一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因此,即使拒收判决书,也已视为送达,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判决书就会依法生效。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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