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赠予的房子改成子女的名字后还能收回吗 |
释义 | 赠予儿女的房产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收回: 要收回已经赠与的房子,要确认赠与的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 1、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如果已经登记为新的产权人,则以前的赠与关系已经注销,赠与的房屋不能收回。 2、办理过户登记后,儿子存在严重损害父亲合法权益或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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